不認 25 億美元賠款,格芯反訴 IBM:放棄 7nm 芯片不是違約


原標題:不認 25 億美元賠款,格芯反訴 IBM:放棄 7nm 芯片不是違約
關于格芯反訴IBM,不認25億美元賠款,并聲稱放棄7nm芯片不是違約的事件,以下是對此事件的詳細梳理和解讀:
一、事件背景
收購協議:
2014年,IBM將旗下兩個晶圓工廠(East Fishkill和Essex Junction)出售給格芯,并達成協議。
IBM向格芯補貼15億美元,以換取格芯供應IBM芯片在14nm、10nm工藝節點的生產。
技術進展與放棄:
格芯在收購后,決定跳過10nm工藝,直接進軍7nm芯片研發。
然而,在先進制程競爭中,格芯不敵臺積電和三星,于2018年宣布終止7nm芯片項目。
二、IBM的指控與索賠
指控內容:
IBM指控格芯未能成功研發出7nm工藝制程,違反了雙方協議。
IBM認為,格芯在收到最后一筆付款后徹底拋棄了IBM,并出售相關資產以謀取私利。
索賠金額:
IBM向格芯索賠25億美元,作為因格芯違約而遭受的損失賠償。
三、格芯的反訴與回應
反訴內容:
格芯向紐約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裁定其并未因2014年與IBM達成的協議而構成違約。
格芯指出,IBM在格芯決定放棄7nm芯片項目后并未立即提出異議,而是在格芯準備IPO時才突然提出索賠。
回應指控:
格芯表示,其已投資數十億美元開發尖端芯片制造技術,但認為IBM的芯片制造計劃是一場“失敗戰略”,因此決定不再繼續。
格芯還指出,IBM在訴訟中并未提供任何實質性的解釋來支持其索賠要求。
四、雙方爭議的核心點
協議解釋:
雙方對2014年協議的具體內容和解釋存在分歧。IBM認為格芯未能按照協議研發出7nm芯片,而格芯則認為其已履行了協議中的義務。
時機選擇:
IBM在格芯決定放棄7nm芯片項目并準備IPO時才提出索賠,這引發了格芯對IBM動機的質疑。
損害評估:
IBM提出的25億美元索賠金額是否合理,以及這一金額是否真實反映了其因格芯違約而遭受的損失,也是雙方爭議的核心點之一。
五、后續發展
法律程序:
該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,雙方將在法庭上展開辯論和舉證。
行業影響:
該事件對格芯和IBM的聲譽和業務關系產生了負面影響。同時,也引發了業界對芯片代工行業合作模式和風險管理的討論。
和解可能性:
目前尚不清楚雙方是否會和解。但考慮到法律程序的復雜性和成本,以及雙方在行業內的地位和影響力,和解仍是一種可能的選擇。
綜上所述,格芯與IBM之間的糾紛涉及復雜的法律問題和商業利益。雙方將需要在法庭上展開激烈的辯論和舉證來維護自己的權益。同時,該事件也為芯片代工行業提供了寶貴的教訓和啟示。
責任編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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